
| 索賠手續及需繳交之文件: | |
| 1. | 第二號表格 僱主於僱員發生意外後七日之內,必須向勞工處及本公司呈報第二號表格。 |
| 2. | 病假證明書 僱員工傷病假期間,請僱主與本公司保持聯絡,並將僱員的病假證明書儘快交予本公 司。 |
| 3. | 評估證明書(七號表格) 受傷僱員工傷期滿後,勞工處會安排僱員到賠償評估委員會以評估該僱員有否永久喪 失工作能力。評估完畢後,可待勞工處發出「評估證明書」─ 七號表格,接獲後請將 正本呈交本公司。 |
| 4. | 評定賠償證明書(五號表格) 如受傷僱員對發出之七號表格沒有異議,評估委員會便會發出「評估賠償證明書」─ 五號表格,僱主則需根據五號表格上之指示而賠償給僱員,隨即將有關文件呈交本公 司。 |
| 5. | 僱員接受賠償收據。 |
| 6. | 其他法律文件 如接獲任何有關之法律文件,請即呈交本公司作參考之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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