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保戶發覺或懷疑所運輸貨物受損時:
   
1. 切勿簽發潔淨收據予負責之貨運或航運公司。
   
2. 出口貨物:通知保單上所列明的查驗人進行查驗,並連同查驗報告一併送交本公司。
   
3. 入口貨物:貨物到達香港發覺受損,請即通知本公司,由本公司安排查驗。
   
4.
呈交以下文件予本公司:
a. 保險證明書(正本)
b. 船務發票(正本)
c. 貨物提單(正本)與/或其他托運合約
d. 調查所得之短收紙或其他證明損失之文件
e. 所到目的地之收貨紙與重量註明書
f. 與貨運公司及其他第三者之有關書信文件來往 公證行費用由誰付賬?
 
- 如查驗報告所列明之損失是在保單的承保範圍之內,查驗費則由本公司連同損失 的價值一併賠償。
- 否則,公證行之調查費用由保戶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