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償程序

步驟一 : 在獲悉可能提出索償後,在保單上列明的時間之內通知保險公司或保險公司的代理。
步驟二 : 填寫賠償申報表及提交理賠時所需的證明文件。

所需的證明文件

醫療費用
  1. 門診病人
    •  醫院 / 醫療單位的單據,註明病人姓名、診斷日期、診斷結果及 / 或治療與收費等;

  2. 住院病人
    •  【定點醫院】 - 毋須遞交相關文件,所有文件均由中國平安(香港)及【定點醫院】直接往來處理;
    •  非定點醫院 - 診斷及治療,包括病人的姓名、住院時間、診斷結果及提供的醫療方法;
    - 醫院 / 醫療單位的賬單,細列項目清單或醫院 / 醫療單位 發出的收據。

人身意外

  • 主診醫生簽發 / 填寫的診斷證明書,列明損傷程度和嚴重的狀況,診斷結果及所提供之醫療方法
  • 所有醫院 / 醫療單位發出之醫療單據正本
  • 警方報告 ( 如相關者 )

意外死亡

  • 死亡証
  • 法醫官報告
  • 法院宣佈被保險人失蹤的證明 ( 如屬失蹤 )
  • 警方報告 ( 如相關者 )

詳情請致電「平安卡」24小時熱線 (852) 2511 0100
或於辦公時間致電(852) 2827 1883 與本公司職員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