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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險人須知
- 當收到「平安卡」後,請小心核對以下資料:
卡上姓名必須與回鄉証 / 有效的旅遊證件上的姓名相同。
卡上回鄉証 / 有效的旅遊證件的號碼必須正確。
- 在進入中國內地時,請將「平安卡」及回鄉証 / 有效的旅遊證件一同隨身攜帶。
- 如入院後確定有關的意外屬於受保障範圍,中國平安保險 ( 香港 ) 有限公司將根據保障條款及保障限額直接向醫院支付有關之合理費用,超出保障之餘額將由被保險人支付。
- 如入院後確定有關的意外不屬於保障範圍,有關之費用將由被保險人即時支付,並須向中國平安保險 ( 香港 ) 有限公司清還入院保證金及相關的費用。
- 中國平安保險 ( 香港 ) 有限公司或其國內代理或通過國際救援 (亞洲) 公司
IPA 將盡力協助安排被保險人入院,惟不能對有關之安排或醫院之服務及質素作出保證。被保險人須與保險公司保持合作,確保有關安排及索償得以順利進行。

詳情請致電「平安卡」24小時熱線 (852) 2511 0100
或於辦公時間致電(852) 2827 1883 與本公司職員聯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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