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項目   保障範圍   最高保障額
(每年/港幣/元)

財物保障
 
店舖財物包括貨物、裝修、內部結構、電話、電腦等設備因意外損毀後所需重新裝置費用
 
按自選保額而定
窗戶、門、飾櫃、櫥窗的玻璃、霓虹光管及廣告燈箱等遭意外損毀所需重置費用;及因意外而引致的店舖財物損失
  每年$20,000 (每次$5,000)
在本港境內,店舖財物因清潔、維修、翻新等情況暫時搬離店舖,期間意外損毀
  每次為保障額的15%
僱主及僱員之衣物或個人隨身材物(現金除外)因受保事故、遭人惡意襲擊或運送金錢途中被搶劫而導致損毀
  每人每次$2,000
•店舖財物損毀後的廢物清理費用   每次為保額的5%
零售業旺季,即從11月1日至3月1日共4個月期間,免費將存貨的投保額提高
  免費提高保額20%
•收銀機損毀   $3,000
•貨物在香港境內於運送途中受損毀或損失   $50,000
因機械故障或停電引致急凍箱、冰箱、冷藏庫內的急凍食物受損壞

$10,000

金錢保障
 
現金、銀行本票、支票、流通郵票等在下列情況下的損失:
 
•於運送途中損失   $30,000
•於店鋪內損失   $30,000
•於僱主或指定僱員家中損失   $5,000
•劃線支票被竊或被劫後被提取款項   $500,000
•因僱員欺詐舞弊行為而導致的金錢損失
  $30,000

*僱員賠償保障
 
保障您作為僱主,於「僱員補償法例」規定下,對受的僱員在其受聘僱期間因工作意外而受傷或死亡所需承擔之法律責任.
 
每次$100,000,000
         
人身意外保障 僱主或僱員因工遇劫、遇上暴力襲擊而受傷或死亡均可或得賠償:  
意外死亡,失去一肢或多肢、去單目或雙目、永久喪失工作能力
$50,000
•暫時喪失工作能力 每星期$250、
最長達104星期

額外支出保障
 
保障閣下的店舖因投保之意外發生後三個月內,而需恢復正常業務運作所需支付的「額外開支」、包括租用臨時店鋪等費用。
 
店鋪財物投保額的20%
在計算及進行理賠時,所支付的專業會計及核數等費用,可獲得賠償。
  $20,000

*收入損失保障(最高保障期為意外起計之十二個月)
 
•為減低店舖業務受阻而引致的額外支出
•店舖或店舖財物因意外損毀而導致的收入損失
鄰近單位或公共設施意外損毀而導致不能進入店舖所引致的收入損失
在計算及進行理賠時,所支付的專業會計及核數等費用,可獲得賠償.
 
按自選保額而定


$20.000

法律責任保障
 
租客法律責任
投保人身為租客,因受保事故對樓宇造成損毀的法律責任
 

$5,000,000

公眾法律責任
在本港因公司業務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傷或財物損毀的法律責任
 

$5,000,000


食物及飲品法律責任(不適用於酒樓及飲食行業)
因業務需要而免費供應之食物及飲品被證實直接引致他人身體受傷或患病的法律責任

 

$5,000,000


產品法律責任(不適用於酒樓及飲食行業)
因所售導致他人身體受傷或財物損壞的法律責任

 

$100,000

*備註:可自由選擇投保與否

詳情請致電予本公司職員聯絡電話 28271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