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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圍甲 |
| 甲1. |
僱主責任
僱主在香港僱員賠償條例及普通法下須要承擔之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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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意外100,000,000 元 |
| 甲2. |
個人意外保障
家傭在休假期間並非因工作而身體意外受傷,導致死亡或永久性傷殘,可獲賠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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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死亡或永久性完全傷殘
喪失任何兩肢或以上
雙目失明
喪失一肢及一目失明
喪失一肢或一目失明
(喪失肢體即在手腕或足踝或以上斷失,而失明即不可復完的永久性視力完全喪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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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元
100,000元
100,000元
100,000元
5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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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圍乙 |
| 乙1. |
門診醫療費用
家傭如因疾病或意外導致身體受傷,所引致之門診醫療費用。
經註冊醫生診治後,再接受跌打或物理治療之費用亦可獲賠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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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每次診療 150 元
每天每次診療100 元/ 每年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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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元 |
| 乙2. |
外科手術及住院費用
家傭如因疾病或意外導致身體受傷而須入住醫院,所引致之醫療或外科手術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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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費及雜費
外科手術費用
麻醉師費用
手術室費用
每年最高總賠償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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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
300 元
每病症 10,000 元
每病症不超過外科手術費用
之25% 或2,500元
每病症不超過外科手術費用
之12.5% 或1,250元
25,000 元 |
| 乙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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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科費用
家傭如因牙齒疾患所引致之醫療費用,可獲三份之二賠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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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1,500 元 |
| 乙4. |
【國際救援】提供之緊急醫療支援
(i) 如家傭在香港患重病或嚴重受傷,可獲緊急護送服務回原居地;
(ii) 運送家傭之遺體回原居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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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20,000
元 |
| 乙5. |
忠誠保障
因傭工欺詐舞弊引致的經濟損失
(其中未經許可的長途電話費用的賠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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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 10,000 元
(最高 HK$3,000 元) |
| 乙6. |
臨時傭工津貼
因傭工住院致使服務中斷,需另聘替代傭工的現金補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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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200/ 天,最長30天 |
| 乙7. |
補聘新家傭費用
因受保家傭患重病,嚴重受傷或死亡而須送回原居地,補聘新家傭所引致之合理及必須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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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 3,0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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