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類別 保障範圍 最高賠償額(港幣)
  頭等計劃 商務計劃 經濟計劃
1a. 醫療保障 旅遊期間生病或意外受傷所需的醫療費用包括門診及醫療費用、住院病房、手術、醫生等有關費用。
返港後三個月內繼續治療費用高達
港幣$100,000元(不設自負金額)。
1,000,000 600,000 300,000
1b. 24小時全球緊急支援
無論身在全球任何角落,只需致電28511990
24小時緊急援助熱線,即可獲得以下支援:
•安排直升機運送醫療人員及藥物前往救援。
•接載受保傷者或病人至適當地點或返回香港醫治。
•24小時醫療諮詢、醫生轉介及安排入院服務。
不設限額 不設限額 不設限額
1c. 遺體運返 將(外地身亡的受保人)骨灰或遺體運返香港
不設限額 不設限額 不設限額
1d. 個人意外保障
旅遊期間因意外導致事發後365日內死亡或永久性傷殘。 1,000,000 500,000 250,000
1e. 公共交通保障
在乘搭公共交通工具途中遭遇交通意外而在發事後365日內死亡,人身意外保障可獲雙倍賠償。
     
1f. 恩恤保障 受保人於旅程期間因突發之疾病導致死亡。 20,000 10,000 5,000
1g. 住院現金 在外地因意外或疾病而需入院治療,住院期間每日將獲港幣$300 元補償。 5,000 3,000 2,000
2a. 行李及隨身財物
因意外遺失、被竊或搶劫導致行李及隨身財物損失。 20,000 15,000 10,000
    每項/套/對 $3,000 元
2b. 個人錢財 因意外遺失、被竊或搶劫導致金錢及旅行支票之損失,並於24小時內報警,自負金額為$250。 2,500 2,000 1,500
2c. 緊急現金 在外地因意外損毀或遺失重要旅行證件而需滯留當地,並於24小時內報警,辦理補領證件手續期間,可獲每日港幣$500 補償。 10,000 5,000 2,500
3a. 取消行程 因突發的罷工或暴亂、受保人、其家庭成員或同行之商業夥伴之死亡、嚴重受傷或疾病、受保人出任陪審團或住所因惡劣天氣而嚴重損毀引致取消旅程的損失、包括不能退回的機票、旅費、酒店費用。 30,000 25,000 15,000
3b. 縮短行程 受保人、其家庭成員或同行之商業夥伴之突發死亡、嚴重受傷或疾病引致縮短旅程的損失、包括額外不能退回機票、旅費、酒店費用。 30,000 25,000 15,000
3c. 行程被迫更改
所乘班機因嚴重延誤48小時以上而不能接駁另一班機,所引致的額外交通接駁費用 20,000 15,000 10,000
3d. 行程延誤 因惡劣天氣、罷工、劫機引致所乘公共交通工具延誤,每足10小時可獲港幣$400賠償 2,000 1,500 1,000
3e. 行李延誤 於外地隨行的行李延誤達10小時而需購買必需品應急。 1,000 750 500
3f. 證件遺失 旅程期間因遺失證件所引致的額外交通、酒店、證件補領費用。 10,000 5,000 2,500
特別安排
4a. 親屬探望 因嚴重受傷或疾病而在外地住院,可獲安排一名家庭成員前往當地探望,保障包括來回交通及住宿酒店費用。 20,000 10,000 5,000
4b. 子女護送 受保人在外地因突發死亡、嚴重受傷或疾病入院,無人照顧的同行子女可獲護送返港。 20,000 10,000 5,000
4c. 附加住院現金
因在外地嚴重受傷或疾病導致回港後需入院治療,回港後90日之住院期間每日可獲港幣$300補償。 5,000 3,000 1,500
5. 個人責任 因疏忽導致他人受傷或財物損毀之法律賠償。
1,000,000 750,000 500,000
6. 家居財物保障 旅行期間因居所無人看管,被爆竊所招致之財物損失。 100,000 80,000 60,000
    每項/套/對 $2,000 元

詳情請致電予本公司職員聯絡電話 28271883